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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我心中就起了歹念,等到入夜10点多,我倚着巷子的垃圾桶等,果不其然,等来了那个男的。他是一个人来的,手里依旧拎着个皮包,那皮包里没记错全是钱,我咽了咽口水,假装和他交谈,然后摸出怀里的小刀,趁他出其不意,一刀刺入了他的喉咙,他眼中没有恐惧,似乎闪过一丝吃惊,呛了几口血,他就不动了。

虽然是第一次杀人,不过平时打架斗殴,经常见血,只要当他是晕了,也就没那么多恐惧。而之所以杀他,我不是想抢他的钱和车,而是......我想取代他的人生。

再次见面后,我确信,我们长得十分相近,除了彼此的穿搭和气质之外,没有任何不同,把我这头金毛染成黑的,以后再装的人模人样点。只要取代了他的人生,那今晚死在后街的人就是我,谁会留意一个地痞赖子的存亡呢?一定不会暴露的。

就是暴露,大不了一死,我不怕,穷混日子的流浪生活远比死亡可怕!而要成功了,我的人生就能重新开始了。

那一夜,我把他的尸体拖进车里,我曾看过后街的地痞赖子开车,大致知道怎么操控,不过上手还是第一次,倒意外没什么难度。也好在这后街是穷人专属,根本没有街头摄像头,所以只要没人目击,就一定没有证据。

将他抛尸进海,连夜我敲开瞎子发廊,让他给我染了头黑发,从那晚起,我的身份就变了,我不再是后街的流氓莫言,而成了柳家的大少爷柳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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