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既然我救人有功,那这位赵公子纵马行凶,还恶人先告状,污蔑有功之人,难道就这么算了?”
“我大魏律法明确规定,闹市纵马行凶,归罪于城内街巷走马杀人。”
“致人死亡者,判处死刑,未致人死者,也需杖责五十!”
“恶人先告状,一经查实,需用相同罪名反加于诬告之人!”
“两罪并处,这位赵公子需要杖责五十,另刺配千里充军,去北疆修缮长城!”
得益于这几天的用功,大魏律法,林默早就背的滚瓜烂熟。
所说之话,皆有法可依。
反正已经得罪了这家人,纵然自己退让,也无济于事。
与其一直等着别人寻麻烦,倒不如让自己先爽了。
人活一世,讲究的就是念头通达。
报仇不隔夜。
并且,恐怕目前,也只有这么一次机会报仇吧。
自己在这种家族面前,连个蝼蚁都算不上。
他这番话引经据典,条理清晰,不禁让赵德彪叔侄愣住。"